【摘要】随着学界对宪政的认识回归理性,宪政作为一种治国的理念,需要我国特定的政治环境与“西方宪政”理念的合理承 接,这种承接应该综合考虑我国的历史文化因子。关于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“宪政”的理解,笔者试图从权力的“监督”和 “制衡”两个角度,结合理论和实践进行论证。
【关键词】
《中国乡镇企业会计》 2015-10-16
《中国乡镇企业会计》 2015-10-16
《文化产业》 2015-10-16
《文化产业》 2015-10-16
《中国卫生质量管理》 2015-10-19
《中国乡镇企业会计》 2015-10-19
《临沂大学学报》 2015-10-20
《临沂大学学报》 2015-10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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